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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时代-窗帘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圆桌交流会成功举办!

发表时间:2024-08-04 21:46

8月3日,由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窗帘布艺协会主办合规时代-窗帘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圆桌交流会绍兴国际会展中心TOP供应链VIP区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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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时代-窗帘企业商业秘密

保护圆桌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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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嘉宾


陈道松、徐敏、吴建华、林星、孙建方、聂少荣、洪孟飞、田永丰、刘凤雷、楼飞午、汪洋、陈朋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在当今这个日益注重企业合规与知识产权保护的时代,窗帘行业作为家居装饰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商业秘密的保护不仅关乎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更是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要素。此次圆桌会议邀请到市场监督管理机构顾问、法律专家、协会相关副会长级及以上单位、会员单位代表共同探讨在复杂多变的商业环境中,如何有效构建并强化窗帘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

柯桥区市场监管局价监竞争分局局长

陈道松

陈道松首先做了关于“企业竞争合规知识培训”的分享,阐述了企业直播活动应遵循的法律法规与道德准则,确保内容健康、合规。随后,针对反垄断及反不正当竞争领域,他通过生动的实例剖析了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强调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公平竞争的重要性。最后,他以生动的案例为切入点,简明扼要地强调了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提醒企业加强内部管理,防范信息泄露,以保障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

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浙江省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

商业秘密研究部主任

徐敏

徐敏表示对于商业秘密保护,企业须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要对商业秘密有正确的认识,了解商业秘密法律上的构成要件;其次,要确定合理的商业秘密保护范围,采取必要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最后,对于商业秘密侵权,根据不同情形,可分别通过民事、行政和刑事三种不同的途径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国轻纺城窗帘布艺协会副会长

浙江闻翔家纺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

洪孟飞

洪孟飞基于其26年的外贸经验,提出业务员与客户依赖导致的客户流失的问题。她表示在业务员离职后,客户随之而去,给公司带来损失。针对此,徐敏律师建议,通过签订法律允许的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来有效应对这一难题。此举可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构建稳定的客户关系,降低因人员变动导致的客户流失和技术泄露风险,保障公司利益。

中国轻纺城窗帘布艺协会常务副会长

屹杰科技总经理

聂少荣

聂少荣表示屹杰科技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立足智造、聚集窗帘家纺行业,致力于产品的研发和创新!聂少荣现场咨询,对于在职期间和离职期间的员工,法律上约定的保密协议应该如何撰写?徐敏回答并表示保密协议应明确界定在职期间员工需遵守的保密责任,包括信息使用限制、保密义务等,并强调离职后仍需继续履行的保密及竞业限制条款。

中国轻纺城窗帘布艺协会副会长

望天树联合创始人

林星

林星表示企业构建商业秘密保护体系需融合技术与经营管理双重策略。如何撰写让员工签订商业秘密保护合同内容?徐敏表示在撰写员工商业秘密保护合同时,应精细区分合同内容,针对普通员工与技术员工的不同职责和风险,制定差异化的保密条款。企业对于合同内容撰写及签订,需要专业指导。

中国轻纺城窗帘布艺协会会员单位

纺织品样本厂老板

田永丰

田永丰对花样设计的秘密保护极为重视,为了进一步加强保护,他积极寻求专业建议。徐敏律师对此指出,首先应对花样设计进行版权登记,以确保其法律地位;其次,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限制设计资料的非授权访问与复制;同时,加强合同审查,确保与合作伙伴的合作协议中明确包含知识产权保护条款。

中国轻纺城窗帘布艺协会常务副会长

幔谷小爱总经理

孙建方

孙建方指出,窗帘企业实施商业秘密保护的核心在于促进窗帘创新活力的持续迸发。他强调,在平衡保护与创新的关系时,信息技术的关键作用不可忽视。企业应避免陷入过度保护的误区,而应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既有效维护商业秘密的安全,又确保创新活动得以顺畅进行。

中国轻纺城窗帘布艺协会执行秘书长吴建华

合规时代-窗帘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圆桌交流会在吴建华的主持下圆满举行,吴建华组织会议开场并精炼总结了各位嘉宾的宝贵分享,表示在当前合规环境下,窗帘企业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展望未来,吴建华表示协会是区市省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指导站,将继续组织监管机构和法律顾问,为会员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更多元化的学习资源,协会作为交流平台,助力会员企业不断提升商业秘密保护能力,共同开创窗帘行业合规经营的新纪元,引领行业迈向更加辉煌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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